1、单位名称:芜湖创易科技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试验仪(无线型),投标文件中未见支撑材料。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2、单位名称:安徽鑫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试验仪(无线型),投标文件中未见支撑材料。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3、单位名称:安徽赛普教研仪器贸易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试验仪(无线型),投标文件中未见支撑材料。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4、芜湖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试验仪(无线型),投标文件中未见支撑材料。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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