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名称: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产品序号4中*技术参数2)、6),产品序号14中*技术参数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2、单位名称:安徽卓汇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产品序号4中*技术参数2)、6),产品序号14中*技术参数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3、单位名称:芜湖至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情形描述: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产品序号4中*技术参数2)、6),产品序号14中*技术参数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支持。
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处理意见: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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