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投标 > 中标公告
宿州市桥区符离镇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03标段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08-08

宿州市桥区符离镇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03标段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桥区符离镇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03标段  

   项目编号:SZYQCG-2018135-0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采购日期:2018年8月8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晟豪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185588.55 

项目经理:于海英    证书编号: 02062788

技术负责人:刘小娟  证书编号:(FG)20168464

施工员:李明月      证书编号:34161042200235

安全员:朱成运      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6)0075360

质检员:于芳        证书编号:34161092200170

材料员:刘小四      证书编号:34151112200285

工期: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金海大道8号众德祥福园小区C-2#楼;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山西坤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450000.28元

项目经理:岳海雷    证书编号:00552326

技术负责人:王丽花  证书编号:11012722

施工员:雷艳君      证书编号:1601010012493

安全员:张德平      证书编号:晋建安C(2016)0000206

质检员:侯雨顺      证书编号:1601030003934

材料员:阎小忠      证书编号:14181110100036

工期: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北路211号1座17层6号;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瀚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690000.00   

项目经理:汪晨     证书编号:01564658

技术负责人:李萍   证书编号:20151949

施工员:李彩平     证书编号:34171040101410

安全员:李传珍     证书编号:建安C(2017)0090968

质检员:苏文清     证书编号:34161090100569

材料员:喻凯       证书编号:34181110100706

工期:2018年8月31日前完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国际新城榆景苑10幢903室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诗云、张力、韩士如、魏金山、丁伟群、朱明友、孙健 

采购人:宿州市桥区符离镇人民政府

  址:宿州市桥区符离镇 

联系人:付主任                    

电话:1525570626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29层(2901-2922室)

项目负责人:王浩   联系电话:0557-3033559 、15212581211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标金额在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80%收取              

收费金额:14630

 

期限:201888日至20188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桥区符离镇,联系电话:15255706261;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29层(2901-2922室)联系电话:0557-3033559 、152125812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宿州市桥区符离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中标公示

 

Copyright 2019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7-3033-559 0557-3960-446 

E-mail:ahjxgs@sina.com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文化商业街3#29层

皖ICP备19000978号-1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云建站> 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  网站建设  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