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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中医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01-29

宿州市中医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中医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2019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月17

采购日期:2019年1月29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良玉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绿地赢海国际大厦A座2113-2114室

成交金额:8490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1、铜陵市人民医院订货合同;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购销合同;3、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附件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麻醉剂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厦门市中医院多功能呼吸机项目;6、亳州市人民医院设备订货合同;7、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设备订货合同;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龙、丁学红、高尚龙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宿州市西昌北路157号

联系人:陈龙

联系方式:13856115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项目负责人:杨宗             联系电话:18225576310

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80%收取                

收费金额:10188

公告期限: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电话:18225576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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