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市民公园广场鸽租赁及饲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马园区市民公园广场鸽租赁及饲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201909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 年4月15 日
采购日期: 2019年4月2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李向阳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桥区办事处小河南街
成交金额:118000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斌、乔梅昌、程晓玲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
地址:宿马园区
联系人: 高倩
联系方式:0557-26663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
项目负责人:张广芳 联系电话:15178247023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收费金额:350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 4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06室 ,联系电话0557-3033559 1517824702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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