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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告范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04-26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告范本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省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财政部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7年下半年,我们对省本级和全省各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发现了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要素不齐全,公开的内容不完整,公开的格式不规范等。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和方便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对集中采购项目信息,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分散采购项目信息的完整、准确发布,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等 规定,我们制定了各类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流标(废标)公告、更正公告、合同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等信息公告范本。请各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同时我们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登陆”平台,嵌入各类信息公告模版,方便省级预算单位针对分散采购项目,自主选择不同采购方式、不同公告类型的模版,发布相关公告。
   
各市财政局要督促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各类信息公告范本格式,及时修改本机构制作的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告电子模版(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的规定增加相关内容和调整公告结构,但不得减少范本的公告要素和内容)。从51日起,市县通过网站推送的不符合规定的各类信息公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将拒绝接收和公告。
   
4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不符合规定的各类信息公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将不予发布。
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640

附件        安徽省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告范本

 

                                            安徽省财政厅
                                              2018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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