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城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农民工创业园内五栋楼) 答疑、澄清
1、问: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格式见附件),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格式,是否可以按检察院通用格式执行?
答:按出具此函的检察机关通用格式执行。
2、投标人在该项目报名前,缴纳的100万元能否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的一部分?
答:不作为投标保证金的一部分,100万报名保证金退还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11.2条规定执行。
3、合同条款中缺少“履约保证金返还条款”请给予补充?
答:补充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人原汇入账户。
4、梁底与砌体之间的角铁是否由投标人考虑在砌体报价中?
答:是。
5、未单列的电渣压力焊的是否由投标人考虑在钢筋报价中?
答:钢筋接头形式详见结构设计说明。
6、保障性住房-公租房E座土建清单57编号成品钢质乙级防火门是否按暂定材料清单成品乙级防火门512.5元/M2计入报价?
答:是。
7、定额是用05消耗量定额还是用09定额?
答:使用2005年消耗量定额。
8、招标文件58页“6.3.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是否有误?
答:按照一点智慧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执行,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供参考。
9、本工程单体近30个,造价大,投标时间紧,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漏项、漏量情况进行复核,何况根据相关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所以,我们认为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请放在中标后二个月内完成为宜。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分析和核对。
10、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第5.5条中,人工费按57元/工日计入,而合同专用条款第4.1条中,人工费按造计【2010】25号文件执行,人工费单价只有47元/工作日,请问:专用条款是否可以调整为“按安徽省最新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
答: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2011)267号文件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计(2011)25号文件要求执行。
11、本工程前期垫资额度较大,为了减轻中标人能有效进行资金保障,顺利组织实施项目,请问:是否可以将履约保证金的额度调整为中标价的5%,提交方式改为银行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目前建筑市场对人工、材料的付款要求越来越高,加上建筑施工现在是薄利时代,按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会进一步加重施工企业的负担或在本项目上的资金压力,也不利于创造一个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请问:是否可以将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80%等。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关于招标代理费和标底编制费,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单列报价,但是不单列报价的后果势必分担在子目当中,无法真实反映出子目的合理报价,甚至会造就严重的不平衡报价。所以请问:是否可以将招标代理费和标底编制费及其他需要综合考虑的费用进行单列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14、因工程报名时未显示项目经理评分情况,投标时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和报名时项目经理不一致?
答:可以,但是投标时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要求必须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承担。
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部分,所有一切内容均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涡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