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工程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工程技术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ZCG20193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0日 开标日期:2019年09月0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阡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轩辕路以北云之谷财创中心B座906室 中标金额:40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采购文件要求公示的供应商承诺主要业绩:详见公告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单晓东、曹开元、钱小光 采购人名称: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地址:宿州市浍水路与矿建街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钱小光 联系方式:137330767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3号楼29层 联系人:杨宗 联系电话:1822557631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612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0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3号楼29层,联系电话:182255763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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