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展沟镇污水支管网工程施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展沟镇污水支管网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LXCG2019221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文件发布日期:2019年9月23日 采购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兴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利辛县建设路北段西侧 成交金额:3894068.68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利辛县展沟镇污水支管网工程,主要敷设在221乡道,南大街俩侧各居民组团的房前屋后,接至现状d600 主管网,设计管径 DN200-DN600。本次设计 d600 管道采用拉管施工。 采购预算: 3973539.19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马光辉(组长) 、史卫平、李朝轩、胡从坤、许杰 采购人名称: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辛县展沟镇 联系人:顾书记 联系方式:1810967039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人: 崔康怡 联系方式:13721163813 公告期限:2019年10 月15日至2019年10月1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利辛县展沟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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