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典型企业异味整改评估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典型企业异味整改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SZCG202011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7日 采购日期:2020年5月1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迪兰奥特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401室 成交金额:9570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权文亚、王晓云、张瑜 采购人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州市金海大道 8 号 联系人:曹海峰 联系方式:1380557003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 3#楼 29 楼 项目负责人:王浩 联系电话:15212581211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收费金额:14355元 公告期限: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 3#楼 29 楼2906室 ,联系电话:0557-3033559、1521258121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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