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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来源: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08-12

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X2020-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7月30

采购日期: 202008月11

成交供应商1(食堂一层)名称:苏州恰怡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1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258号C幢2107室

成交金额:一层年上缴原资产维护维修折旧费15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2(食堂二层)名称: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2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西路与磬云路交汇处御河观唐5幢8层807室

成交金额:层年上缴原资产维护维修折旧费11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坤永、李斌、王辉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地址:宿州市职教园区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955789501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项目负责人:张广芳          联系电话:0557-3033559

收费金额:一层:2250(不含评审费)

          二层:1650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2020  08 12 日至 2020 08  13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2906室,联系电话:1517824702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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