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JX2021-068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宿州市埇桥区万通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涡路高架桥西200米路南 第二成交供应商:安徽雅森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滨河路邮政小区1#楼0108至0112室 成交金额:维修工时单价(8元/小时),维修材料管理费(8%),喷漆(200元/次),补胎(10元/次),动平衡(10元/次),打蜡(30元/次),抛光(80元/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保养,包括维修,喷漆,补胎,动平衡,打蜡,抛光等服务项目 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宝生、凌锋、张一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996577848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与鞋城一路交叉口联系方式:182557588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3号楼29层联系方式:199657784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解文佳 电 话: 1996577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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