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EP-LBQT2022021 二、项目名称:2022 年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承销服务费中标(成交)费率: 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 年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 服务范围:2022 年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项目购买主承销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制定企业债券承销发行方案、工作协调各中介服务机构、协作沟通担保机构、编制申报发债材料、发行承 销债券、提供债券存续期服务等。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募集说明书,9 个月内完成发债准备工作, 并开始债券发售。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宁(组长)、杨敏、付红、尚峰、朱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联系方式:152125812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璧县尚东国际安置小区北门灵璧县国资集团 202 室 联系方式: 1385574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57-3033559、152125812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王 浩 电 话: 0557-3033559、152125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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