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EPC) (项目编号:EP-YQGC202304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埇发改审批[2023]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至金山路、西至规划支路、南至公共通道、北至汴河东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约61.0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1万㎡),拟建住宅、配套商业建筑、公共服务配套(含物业用房、社区用房、配电房、幼儿园、社区服务站等)。项目投资约3亿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方案深化优化、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根据项目需要)、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包括内容: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根据项目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 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等。 (4)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4.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注:①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7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企业。 3.2投标人信用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第(5)以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推12个月计算。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上述信誉要求。 3.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时需符合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条件要求;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上推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2)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29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办理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注: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9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 建管股 | 0557-3693479 | 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700号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5#15层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81332013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29层 联 系 人:崔康怡 电 话: 1372116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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